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农村家庭只能申请使用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居住使用,且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很多被征地农民因此遇到了征收方以自己宅基地多于一处为由拒绝补偿的情况。
实际上,并不是只要宅基地多于一处就一定会被认定为违法占地,而是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认定。对于宅基地数量多于一处但总面积之和不超过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合法用地进行认定和补偿;对于因历史原因、合法买卖、继承或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给予补偿。
提醒被征收人注意,实践中有很多案例就是地方政府在征收过程中为了加快征收进度、压低征收价格主观武断地将被征收人的合法宅基地认定为违法占地。如果征收方直接以你的宅基地数量或面积超过规定标准为由拒不给予补偿的,先不要惊慌,先咨询专业人士,弄清楚自己的宅基地是否真的存在问题,不要直接听信征收方的意见,签订被压低标准的补偿协议。
综上所述,我国政策对于农村征收赔偿款的归属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因为农民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他们并不能取得土地补偿款,只能由集体进行分配,但是对于土地上的补助费农民是有权获得的。以上就是“农村土地征用赔偿归谁”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