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对赌协议是投资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投资方衡量企业价值的计算方式和确保机制。
对赌协议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实现投资交易的合理和公平。它既是投资方利益的保护伞,又对融资方起着一定的激励作用。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是一种财务工具,是对企业估值的调整,是带有附加条件的价值评估方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
一般来说,对赌协议纠纷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对赌协议是否有效、对赌条件是否触发、对赌协议如何履行。对赌协议纠纷的当事人,通常涉及投资者、股东和目标公司;对赌条件通常分为业绩对赌和上市对赌;对赌的责任承担方式通常包括:现金补偿、股权补偿、股权回购。
案由的选择,对诉讼成败影响至关重要,案由决定了诉讼框架,是诉讼策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选择恰当的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