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宣传策划。部将组织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并组织制作全国“土地日”宣传特刊、挂图、折页和宣传手册等(供各地各单位宣传使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紧扣宣传主题,制定具体宣传方案,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
(二)搞好协调联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坚持以往的成功做法,加强与当地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工会、共青团、社区街道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级土地学会、协会的作用,联合高校、中小学校、文化团体、主流媒体等,面向不同受众群体,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主题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创新宣传方式。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基础上,要注重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多种新媒体扩大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在宣传方式上可采用接受媒体采访、举办各类专题活动、网络在线访谈、制作公益广告、录制专题节目、开展微直播微访谈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部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在活动安排上要本着简约务实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不得举办无实质内容的各类庆典活动。举办户外大型宣传活动的,要加强统筹协调,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确保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各土地督察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主题宣传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版)、活动图片(5-8张)及文字说明、影视资料(DVD光盘)报送部宣教中心,部将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优秀项目奖并通报有关情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吴婷,联系方式010-66558043,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编100812;国土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王鹏飞、纪晔,联系方式010-66557996、66557993,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邮编1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