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需要很多报批,如:立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销售许可证,文物、交通、消防、招投标、施工备案等,其中还有很多部门的规费。都要一步步做好。
(2)招标:房地产进行施工要拿到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才可以招标,要注意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一定要公开招标,但由于建筑市场的混乱和竞争,有很多规避招标的情况,这样的规避基本上是对开发企业有利,而对建筑企业不利,所以开发企业要灵活对待。
工程的预算:一定提前设计好图纸,要做好工程的预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施工的内容,以降低工程成本,防止建筑企业低中标、高索赔。随着房地产开发向市场化的进度,建筑成本的控制会越来越重要。
黑白合同:黑合同不作为付款的依据,但并不是全部无效,利弊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付款进度:合同中一定要约定开发商付款的进度略慢于施工进度,虽然社会上在大力保障建筑企业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但一旦付款进度超过施工进度,建筑企业往往会要胁开发商,由弱势变为强势。
曾经见过开发商用菲迪克合同进行的招标,但又另外签订了按时间约定付款的补充协议,而不是按菲迪克合同中的施工进度付款,最后导致付款已经超过施工进度,还欠建筑企业钱的情况,非常被动。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验收的工程不能交付使用,所以开发商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只有通过验收才付款,即能限制建筑企业。往往出现,建筑企业由弱势低调进入承建,开发商拖欠工程款,一直处于强势状态,到最后建筑企业提出不付工程不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盖章,房屋无法验收交付,开发商只好低头让步,由强势瞬间变为弱势。
合同中止: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有很多情况导致施工中止,如设计变更、资金,建筑企业违约等,这是施工合同的非正常情况,由于施工合同复杂性,终止后很难处理,以后的继续建设、工程验收上还需要半途退出建筑企业的施工资料,有些施工企业在合同止后并不退场,占住工地不走,弱势变为强势。笔者今年处理两起这样的事情,很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