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中山市建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 工程项目:中山市建华花园中和庭会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4、 招标内容: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标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
7、 工程概况及设计基本内容:见所附(设计任务书)
10、标函内容: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设计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装入标函内。
(4)标函内容装订成册一起装入大文件袋密封,所有密封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骑缝章(1式4份,A3纸)。主要设计效果图均要求用展板装裱,可不用密封。
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文件图文和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6)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持有效证明证件的
12、补偿及投标资料归属问题金为肆万元。并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领取保底金。对中标设计方案不再支付此项费用,中标单位将取得本工程后续设计权。
13、拟签订设计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1)本工程设计出图(包括中标后优化设计方案、装修施工图制作等)工作必须于2005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时间延长不得超过三天,否则建设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设计方负责。
(2)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不论是建设单位提出或设计单位考虑的原因),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重大问题需要设计方配合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积极配合。时间延长不得超过三天,否则建设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设计方负责。
(3)按中标单位设计费用报价总额计,设计承包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付款20%:施工图出齐后十日内付款40%:,余款40%待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