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防止合同文件内容出错,工程师必须精心研究合同文件内容并解释与修改合同文件,帮助承包人加深对合同文件的理解与自觉执行。
(2)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发生承包人要求的任何图纸和指示,不使工程因图纸延迟发出而受阻。
(3)工程师要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放线所需的参考点、基线与高程,要以书面形式提供这些资料,使放线资料准确,不致因此出错而造成返工。
(4)在施工中如发现化石、文物等,为保护文物或帮助处理化石而使承包人延误工期和带来费用的增加,应根据有关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的权利。
(5)如果工程暂停是工程师或发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则工程暂停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工程暂停系承包人违约所致那么风险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应尽快让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占用工地。工程师与承包人应制定移交工地的程序表。
(7)监理工程师要做好上述工作后,工程师才能做到避免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