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求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
房屋买卖问题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5月19日8时40分至9时50分,由本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设置的热线电话一直响个不停,百余位市民打进热线电话,询问房产交易的相关问题,专家一一予以解答。
问:有个楼盘刚开盘,我打算买一套房,不知开发商手续全不全,听说得看“五证”,五证都是什么?
答:买房一定要看房屋的手续是否健全,但是没必要看“五证”,只需要看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因为开发商只有具备了五证,才能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证”通常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开发企业资质证明》,这些证件的审看是专业人员才能完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沈阳市行政审批大厅签发的,要在审查了上述证件后才能颁发。
提示:在选房时只要看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放心购买了。不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不能在房产登记大厅办理任何手续,无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问:市民在买商品房时就怕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有哪些办法可以防范?
答:购房者要盯住购房合同备案环节,同时也可以对所购房屋进行预告登记。市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求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如果备案成功,房产管理部门就会帮您“看”住这套房屋。
提醒: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当天,就可在开发商售楼处由售楼员帮您在网上实现合同备案。
网上合同备案系统对抵押、查封的房屋有自动排斥功能,一旦发现该房屋有问题,便立刻拒绝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
问:我有一处二手房要卖,担心房子过户后房钱不能到位,钱放中介公司手也觉不太放心,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答:从今年3月18日起沈阳市开始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办公地点设在金厦广场5楼。二手房交易双方当事人为保证房屋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存入监管房款,待买卖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资金管理公司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款。目前适用的范围是在市里办证的可实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实现钱证两清,让交易双方放心。
问:我爸今年87岁,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有一处房子要卖,房产部门能不能上门服务?
答:可以。根据国家法规规定,办理房产登记必须要求本人到场,房产部门开设移动窗口提供上门服务,就是方便不能或不便前来大厅的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人士,把要在窗口做的询问笔录、人像采集、签字等工作以及最后办结的房证送到家中。目前,大厅针对下列情况提供免费上门服务:70岁以上老年人;患重大疾病,无独立行动能力人员;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怀孕待产且行动不便的孕妇;其他行动不便、受限人员等。
申请上门服务的方法很简单,家人或朋友可携带相关手续到大厅咨询台向工作人员申明情况,约定上门服务的时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