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将坐落于某地面积为XX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XX使用。
3、年租金X万元整,乙方于每年X月份向甲方交清X年的租金,(支付时间与金额双方协商)。
4、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X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6、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7、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9、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10、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1个月与甲方协商。
1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X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12、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