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涉及的税种:
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暂免征收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契税:契税税率为3-5%,根据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一、二套住房享受税收优惠:90平米以下的第一、二套房屋减按1%的税率征收,90平米以上第一套减按1.5%的税率征收,90平米以上第二套减按2%的税率征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没有契税的税收优惠。
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5年以下或5年以上的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不享受税收优惠,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根据现行优惠政策,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