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按揭是指将房屋产权人(上家)欠银行的贷款转让给下家,原抵押关系解除,下家以所购房屋重新向银行作抵押。
这种转让方式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按揭银行允许提前还贷并开设了转按揭业务,有指定的转按揭担保机构;
3.下家的贷款额度受到限制,一般来说,若下家欲贷款数额超过或明显低于转按揭的贷款数额,则难以成功。
通过转按揭方式转让按揭房,上下家的风险较低,但交易周期相对较长,通常需要一段时期的转贷审核期,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其交易过程可以概括为:居间委托——前期审查——签订买卖合同——转按揭申 请——过户抵押。
交易过程中,银行风险主要通过他们自身的金融服务流程和转按揭担保机构来消化。上下家的风险主要通过中介机构和合同约定来防范。
首先,在收签约定金时,居间委托合同就要对有关转按揭的问题进行约定。其次,在前期审查中,中介机构要重点审查银行可否转按揭、下家是否符合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下家需要转贷的数额和按揭房产权是否清晰等问题。最后,签订合同时,上下家的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约定的违约赔偿金数额一般比普通交易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