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岭大溪镇花篮村的几亩空地上,已经长满了杂草,堆满了乱石,这块地就这样一直荒了4年,地的主人温岭永丰机械配件厂的虞于玲看着这块地无比心痛,在06年他就计划着在这块地上建厂房,扩大企业规模,可是时间整整四年却连地基也还没法打起来。
虞于玲说:“批厂房之前我定下来一个合同,就是我要盖这个厂房,他们才跟我合作,把我项目搞了两次都搞掉了,没有厂房我们也没法给他们供货。像这样损失有多少呢?最起码损失也有200多万了,我们也没办法了。”
虞于玲的厂房为何建不起来呢?事情要从04年说起,当时虞于玲的机械厂因为技改项目要上马,所以在报温岭建设规划局同意规划之后,在村镇许可土地选址,选择了温岭大溪镇花篮村的0.26公顷的土地,经过温岭国土资源局审核,2006年5月20号进行了权属确认,并且经过了温岭环保局的环评通过。然而在06年的9月6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文件,不再采用原来协议出让的征地方式,征地统一要用招拍挂的方式,如此一来,农村集体土地开始升值,从原来的17万左右1亩上涨到了30多万一亩,村民们开始议论纷纷,对原来的出让价格心里泛起了嘀咕。同样在06年的10月17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继续下发了52号文件,其中第三条明确指出在04年9月6号到06年9月6号之间已经预审的工业用地项目,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仍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那么包括虞于玲的0.26公顷土地在内,温岭64家其他企业都作为最后一批作为协议出让土地方式进行征地。此后在07年5月16日,虞于玲相继缴纳了征地款13多万,土地补偿费16多万,还有土地勘测费,评估费等等。各项程序走完了,就等着温岭国土局发放最后一张供地协议,虞于玲就能开工建厂房了,但是偏偏这一道卡住了。
记者看到在和虞于玲这块地相隔几百米的地方,另外一家企业的厂房已经结顶了,64家同性质的企业都能建厂,唯独剩下虞于玲一家,究竟是何原因呢?在2010年1月18号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发给虞于玲的调查意见告知书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理由:鉴于该地块所在村干部,群众反响很大,信访不断,坚决不同意将此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新河镇人民政府为了维护该村的稳定,平息由此引起不间断的信访事件,建议我局对此地块的暂缓出让。
同时,告知书中还指出虞于玲之前缴纳的各种费用可以凭发票到新河镇政府退还。对这种处理意见,虞于玲不能接受。
那么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对此事有何态度?为何64家企业中唯独剩下了虞于玲一家呢?随后记者陪同虞于玲来到了温岭国土资源局,陈云峰局长说因为自己刚上任不久,对虞于玲的事件并不熟悉,他答应记者等了解清楚之后在本周内给出答复,直通现场会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