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等;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交银行收押;
5.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