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底,在全国各级法院集中开展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专项治理活动。这是记者从今天在广东东莞召开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对此次会议的批示上要求,要把解决行政案件申诉上访问题纳入三项重点工作之中,与清理涉诉信访积案结合起来,与开展案件评查、加强审判管理结合起来,与抓好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
根据会议要求,本次活动排查的案件包括列入“涉诉信访积案清理”活动、“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名单中的行政案件,以及2009年以来进京赴省申诉上访的行政案件。重点排查非正常申诉上访、重复申诉上访、越级申诉上访案件。
“告状难”是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之一,也是导致行政案件申诉上访率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22日于广东东莞召开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要求,坚决抵制和清除一些地方在行政案件受案方面的各种“土政策”,严禁为了维护地方利益、部门利益或者以其他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受理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
江必新提出,各级法院要严禁把是否同意协调和解当作受理案件门槛的做法。要强化便民措施,简化立案环节,创新立案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江必新特别强调,“对于一些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的案件及历史遗留等问题,依法不能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调整或者法院没有能力解决也解决不好的案件,人民法院要从实际出发,依靠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力量加以解决。”
最高法院要求,要坚决防止置人民群众利益于不顾、对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一味迁就的做法,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和“权力案”,坚决纠正“官官相护”和“权权交易”的行为,坚决改变“结案了事”的不负责任态度。要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努力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讼累,力争以最低的成本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