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参照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4.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5.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