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套商品房在银行抵押贷款6次,银行竟浑然不觉,这说明了什么?对此,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行长王沪军反思说,这暴露了银行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审批、贷后检查等全过程的操作和管理上存在缺陷。从瑞奇大案来看,贷前调查中未能对开发商资质、实力、信用等认真调查,对借款人的信息未能认真审核,对借款人与开发商的关联关系未能认真核实,也没有严格执行经办人员逐笔亲自到房交所窗口交件取件的制度流程。同时,贷后也没有通过多种途径查询抵押登记的真实性。
银行监管不力还表现为受谋利冲动影响,对开发商抱有侥幸心理。相关办案人员说,一些“假按揭”案例反映,某些银行发现开发商违规搞“假按揭”后,只要未出现损失,往往会与开发商达成庭外和解,从而使“假按揭”的后果消弭于无形。但资金链一旦断裂,问题就会集中爆发,开发商卷款潜逃的案例时有发生。
更大的问题是:如此多的假购房合同是如何在房产管理部门“通关”的?据悉,瑞奇公司案发后,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房管部门公职人员目前只有耿斌,他日前已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但许多购房户不以为然:数量众多的购房合同审查、权属登记、信息公告等,需要许多手续,耿斌一人怎能“包办”?同时,房产管理部门出现的商品房抵押、预售、交易等信息资料失真或滞后,也为开发商非法套取资金提供了时间和空间。
不少债权人和购房户还提出两个问题:其一,这样大的房地产项目,政府怎么会轻易批准给一个玩“空手道”的开发商?其二,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处理瑞奇大厦烂尾楼项目中,最初所作的承诺是否兑现?据了解,政府曾承诺一笔巨额银行贷款在大厦完工销售之前不用归还,但随后因种种原因泡汤。还有当初拆迁等遗留问题,政府也未能按承诺解决。
一些被欺骗的购房者质问:“如果老百姓被开发商欺骗要自认倒霉,那么,失职和纵容开发商骗人的政府部门,该如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