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为开展多种经营而提供的各种商业经营服务项目。如开办小型商场、饮食店、美发厅、修理店等,安装、维护和修理各种家用电器和生活用品等。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活动服务类。指各类相关设施的建立与管理,以及各种活动的开展。如:
文化:开办图书室、录像室,举办展览、文化知识讲座等。
卫生:设立卫生站,提供出诊、打针、小孩疫苗接种、家庭病房服务等。
体育:开办各种健身场所,如游泳池、健身房、台球厅、网球场,举办小型体育活动和比赛等。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拓展的经纪、代理与中介服务工作。
物业市场营销与租赁: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依据市场规律,进行商业策划,代理业主对物业进行市场推广,制定并实施销售方案。或是受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评估和调整租金,制定出租方案,寻找租户,替业主将物业出租。
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物业市场营销与租赁时,要向zf主管部门申报,取得经纪代理或租赁的许可证。
房产评估、公证: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与公证工作。在开展此类中介服务时,物业管理企业的评估人员和公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其他中介代理: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其他中介代理工作,如请家教、请保姆、房屋交换、代理广告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