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婚前所购买的房产,根据还款方式的不同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房款一次性付清。此时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该房产当然属ss个人的财产,而不论该房产的产权证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二是如果ss采用贷款的形式购房,那么会涉及婚后偿还贷款的问题。这时,如果ss和未婚夫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那么归还按揭贷款的钱不论是一方的收入,或是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最终转化为房产的一部分。当然这时房产的首付款部分属于ss的个人财产。
如果ss想独自拥有一套房产的产权,不仅应该在其婚前购买,还应就该房产的产权、还贷事宜与其未婚夫作书面的约定,同时应去公证处作该房产的产权公证。
吴xx名下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这是吴xx的父母为其买下的。吴xx结婚前,父母担心这套房产变成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去做了“赠予公证”,这样的话,这套房产就名正言顺地成为吴xx的个人财产,与未来的媳妇没有任何关系。
律师:在实际生活中,还有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存在,可能会涉及到婚姻双方中一方的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买房产,如果没有进行特殊的约定,那么这种出资被认定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行为。
律师:张xx的第二套房产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即婚前财产和遗产问题。既然张xx希望该房产成为自己婚后的个人财产,那么首先需要在婚前作财产公证,由于房产还涉及到婚后还贷问题,更应该明确约定,以婚后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