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 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 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 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
(二)、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1、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 ; 2、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 3、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 4、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 ; 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 6、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 7、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 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 9、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
(三)、证明民事协议 1、 证明赡养协议、抚养协议、扶养协议,每件收费100元。 2、 证明其他民事协议,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取15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四)、证明计划生育协议,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五)、证明房屋拆迁协议,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六)、证明客运出租合同,客运出租汽车合作经营、车辆 转让合同每件收费100元;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聘用合同每件收费50元。
(八)、证明农业承包合同,每件收费最高不超过50元。
(九)、证明收养关系 1、 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400元。 2、 生父母单独送养的,每件收费700元。 3、 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900元。
(十)、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当时然以继承财产为目的而要求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按“证明财产继承”的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