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必须优先安排管庄地区本地劳动力,而且必须完善各种社会保障。
1、对所租用的商业房屋乙方不能转租,对现有房屋结构不能擅自改动。乙方在承租期间负有维修、保管该租赁物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乙方租赁此商业用房必须合法经营、合法纳税,必须注意各项安全。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债务及一切民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3、在承租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
4、在承租期间,由于乙方未能交纳各项税费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而无法正常经营的,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在承租期满或解除合同后,乙方在租赁物上添附的附属物,无偿交与甲方。
6、双方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承租。
1、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每延期一天应按当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五交纳违约金。
2、乙方如果违反上述第四条的各项约定或不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
第六条 遇市区有关政策调整双方必须终止协议,如果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经营损失进行补偿,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