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整个《办法》内容,将物业服务划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五项。每个服务项目再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配备等情况分为五个等级,每一等级都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最高限价)。
对于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这样一个概念,很多业主还不是很明白,到底该如何去理解呢?
其实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是一种“菜单式”、“间接化”的收费管理方式。
在确定各小区具体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需要,从菜单中选择不同等级的服务项目,并在最高限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价格部门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也将逐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重点是加强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采用菜单式的收费管理后,原先纷争较多的物业收费将更透明。
既然《办法》把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等方面分为五个等级,并且将根据等级进行收费。那么分级是否会出现难以界定的情况呢?
这样的情况不会发生,因为《办法》对分类每一级标准都详细加以注明。以“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为例:在“服务内容”方面,四级服务相对于三级服务,在“楼外公共区域保洁”中增加“水景保洁”的内容;在“服务过程”方面,三级中规定楼梯扶手、栏杆和窗台需每周擦抹两次,而四级则规定为隔日擦抹一次;在“服务结果”方面,三级要求垃圾箱(房)及其周围“基本整洁、无污渍、无积水、无明显异味”,而四级则要求箱(房)整体清洁、无异味,要求更进一步。
既然《办法》规定了菜单式的收费管理,那么谁来选菜单呢?根据《办法》规定还是由业主大会选择小区的物业管理,就像业主大会表决选聘物业公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