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房地产居间合同的违约条款 王世其律师 在二手房中介市场中,上家委托中介出售房屋或下家委托中介购买房屋时,中介公司提供的居间合同文本中往往有这么一条约定或类似约定:“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上下家)违反居间合同不再委托中介方出售或买受房产,中介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约定服务报酬的两倍(即居间成功后上下家需交的佣金总和)承担违约责任。”因该条款引发的纠纷极其常见,许多房产专家及法律专家对此问题的认识也有差异。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业务经验,笔者以为,完全否定这种违约条款是不妥的。 一、 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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