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了解登记购房人。在借名购房前,实际出资人应当对登记购房人进行全面了解,不仅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2.做好书面约定的协议。如果双方没有做好书面约定,那么在发生纠纷时实际出资人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但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书面约定,当实际出资人主张房屋确权或者依据双方之间的委托等民法典律关系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法院就会予以支持。
3.约定不清也可追还款项。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其存在保留所有权的意思表示的,那就无法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有权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
4.做房地产个人抵押。实际出资人还可与登记购房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做一个个人抵押,由登记购房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出资人,这样登记购房人就无法跳过实际出资人擅自出售房屋和损害实际出资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