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合资、股份制企业需出具董事会决议。
4.拍卖的房地产需提交拍卖机关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7.若委托转让的需提交房地产权转让委托书(有单位鉴证,涉外人员委托人不在现场签委托的需公正),受托人身份证(卖方)。
10.若委托房地产权登记的需提交房地产权登记委托书(涉外人员需公证,单位房应有法人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买方)。
12.原购买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发票原件(计地价用,无原件的可到登记机关档案馆复印加印章证明)。
14.上述房地产为共有人或夫妇的,应提交夫妇身份证、结婚证和共同签字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