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随着《条例》从10月1日正式实施,将首度把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纳入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范围。房管局相关部门将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工作采取村委会集体申请的流程办理。
这次新条例中最受关注的还是集体土地上房产证的办理问题。据悉,三层以上(包括三层)的房屋,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房产登记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办理房产证时要收取四个要件,市发改委发的立项批文、土地使用证、市规划局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设局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等。三层以下的村民住宅应当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件和房屋建设手续。
提供不了这些证件和手续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办不了房产证。
市民购买村民住宅严重扰乱了房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这次的《条例》严格限定了集体土地上房屋交易的购买对象。
《条例》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只限于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进行。刘主任解释,这条规定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是村集体建设的房屋,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不允许出售给市民或者外村村民;另外,村民购买的集体房屋和自建的房屋,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只能在本村范围内进行转移过户。只有符合以上规定,集体土地上房产的转移过户才能进行合法的登记,方可取得房产证并受法律保护。
《条例》规定,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设定他项权登记时,应征得土地所有权人的同意,也就是征得村委会同意,并提交书面证明。这意味着,集体土地上房屋取得房产证后可以进行抵押了,但是要首先征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
针对“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住户补交房款之后,村证房可以拿到市里的产权证”这种房产业界盛行的说法,相关人士表示,这种说法理论上虽没有问题,但目前绝对没有实际可操作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