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权利人依据法定凭证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2)《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证书一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据法定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是实行房地产合一,统一管理的城市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法定凭证,除记载房屋权属要素外,还记有土地使用权方面的要素。
2.房产证的办理
(1)、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办理房产证程序:
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3、房产证的作用:
(2)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的实质是房地产产权的有价转移。房地产的市场行为是建立在明晰的产权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房地产的买卖、交换、租赁和抵押,或者是现代经济发展产生的资产重组、招商引资等都要求有明晰的产权关系和合法的产权证书作为保证。
(3)为城市建设管理和司法行政提供基础资料。房地产权属管理是房地产行政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准确完整的产籍资料是进行房地产管理,培育房地产市场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资料,现在实行的住房制度改革、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以及民事法律活动的分家析产、继承、赠与,权属纠纷调处,无一不依赖于完善的产权登记发证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房地产档案图册等产籍资料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