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2009年,东莞楼市回暖,成交量上涨,楼盘问题也频频出现。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东莞市消委会公布了房地产业三大潜规则,提醒消费者购房小心谨慎;东莞市建设局也表示,将定期公布不良企业名单。
数据显示,2009年东莞市建设局受理房地产类的投诉158宗,比2008年的198宗减少22.2%,其中涉及商品房质量问题的投诉86宗,占投诉比重为54.4%。
东莞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质量通病的产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建设各方追求进度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东莞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的消费维权主要以销售合同维权和质量问题维权为主。前者多数是延迟交楼、装修标准不符、建筑面积不足、建筑层高不足等情况;后者多数是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有的是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装饰效果的。一般来说,对于影响使用功能或装饰效果的问题,发展商都有义务和责任处理好。
东莞市建设局介绍,房地产广告作为房地产信息发布的重要方式,对促进商品房销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房地产广告宣传中也存在着虚假、夸大等问题,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主要表现在:一是尚不具备销售条件而发布房地产广告。二是房地产广告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