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物权法》规定,房屋产权年限是指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有一点要注意了,土地使用期限是从土地使用者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现在很多开发商有的是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或者建设手续不全、拆迁补偿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这样一来,不可避免的使土地使用年限缩短了若干年。
有一点物权法是可以保障的:就是住宅土地使用期届满会自动续期。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说按照规定来讲住宅类的房子产权70年,但是都不到70年您的房子就可能已经动迁了,也到不到70年。如果产权到期没遇到拆迁的情况,那么根据规定,咱们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也就是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交纳出让金,一般是谁使用谁交钱的原则,到期后,需向国土部门提交一份申请,他们会组织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确定需要交纳的出让金数额。
既然《物权法》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也可以说,住宅类的房子,房屋产权已经没有使用年限了.只要房屋使用不危害到你的居住安全,房子都会归你继续使用。土地使用权有70年期限,但到现在为止还很少出现土地到期的情况。因为我国最早的商品房也是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1980年那时候,离现在也只有30多年,可以说目前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遥远可少见。
如果您的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刚刚提到的小产权房,而就是只有部分产权(比如只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或无产权(建盖时未办任何手续的违章建筑),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通常没有任何的保障。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