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
2.本集体与他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因为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因此,买卖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一般都会被认定为无效协议。
3.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