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想要购买一套学区房。在反复考察了位于赤峰路附近的一套总价98万元、对口名校的学区房之后,刘小姐很快便与上家签订了定金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双方协定,在定金协议生效后的10天之内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然而,正当刘小姐为自己找到了一套性价比较高的房屋而满心欢喜之时,她却被中介告知,上家决定将售价涨价至103万元。刘小姐没有同意。最终,上家违反了定金协议,将该房屋以10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尽管获得了上家1万元的违约金,但想到好不容易找到的学区房就这样和自己擦肩而过,刘小姐还是隐隐觉得遗憾。
通常,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前,买卖双方都会先签订一个定金协议,以示双方对交易意愿的确定。它对房屋的交易程序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事实上也存在不少买家或者卖家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在目前市场交易火爆、优质房源提价的情况下,如果另外有人给出上家更高的价钱,而价格差额又高于违约金的话,那么上家违约就在所难免了。
如何能够减少违约现象的出现?业内人士建议,如果买方对房屋本身十分满意又担心上家违约的话,可以适当地提高定金的比例,但是最高不应超过房屋总价的20%。
另外,在签订定金协议时,买方应要求上家房屋所有产权人共同签字确认成交意向。不少二手房买卖纠纷都是由于夫(于夫博客,于夫新闻,于夫说吧)妻一方擅自出售双方共有的房屋所致。因此,如果另一产权人不能到场,即使有资料表明签约人与房屋产权人是夫妻关系,买家也应要求签约人出示房屋产权人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同时,对于定金协议中所涉条款,交易双方一定要仔细核查。在有些中介公司自行制订的定金协议中,有些条款如付款期限、交房期限、违约责任等界定模糊,使得上下家在后期交易过程中很容易产生争议。
有些房屋在交易过程中还附赠家电、维修基金等,对于附赠的物品,应当完整地罗列在定金协议中。一些买家会认为附赠的都是小物品,即便不写明上家也不会擅自搬走,因此不好意思在定金协议上一一写明,那么在后期,如果上家反悔,因为没有书面协议,下家也只能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