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房产税试点扩容已提上日程。继上海、重庆试点征收的房产税后,今年有望新增数城市进行试点。
新增试点城市执行方案与标准将因地制宜,预计主要针对增量房征收。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透露,5月9日,国税总局新任局长王军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了他和其余10位的专家学者对做好当前和今后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学者对深化税制改革、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制建设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5月13日,国税总局抛出三大税制的改革研究项目,其中在优化中国税制结构的方向和路径方面提出,对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如财产行为税(财产行为税类包含房产税)改革等各项具体改革措施是否需要作适当调整,以及调整的时机和步骤应加以重点研究。
另外,还要研究税收调节经济、公平分配的一般规律。在实施税收调控过程中,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税收手段和其他经济手段之间合理取舍和搭配;从主要国家有关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的税制改革成功经验借鉴,从中提炼出普遍做法等问题。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称,对于房产税试点扩面的城市和配套政策,因事涉敏感,具体的全面内容需相关政府部门正式的发布。但他提出,扩大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锁定,房产税扩征只是时间问题,南京有望进入试点城市之列。
贾康提出,房价的泡沫化需要房产税的遏制。限购的行政调控手段只能阶段性控制在一定水平,要达到长期效果,还需正式建立房产税改革框架。且房产税主要针对拥有多套房的高端收入者,也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贾康举例,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政策是有抑制作用的,已经起到了经济杠杆调节的一定效果。今后的试点扩容,房产税税率和起征点应允许各地间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