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清算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相关表式可以通过《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或者到www.sxgs.gov.cn:8088/zcdj下载;另外也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