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家金融政策,以提供大额存款、银行保函等帮助企业贷款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交订金。
“假投资公司提供的协议上一般会规定,《银行保函》开出并由项目方银行核保后,项目方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手续费,并要求一周最多两周内项目方银行必须放贷,如不能放贷则不负任何责任。”姜华说。
“但事实上,大额存单、有价证券抵押贷款的陷阱利用的就是时间差,即出资方给融资方的有效时间内,银行上级部门的核准手续根本办不下来,这样出资方就堂而皇之地吃掉融资方先期交付的保证金。”姜华提醒,“在当前我国产权投资领域缺少相应法律监管的情况下,上述行骗手段有的能够诉诸法律,但有的打的是擦边球,企业追索困难。所以提醒有意进行融资的企业,在一开始就要有所警惕。”更多企业相关知识尽在企业法律顾问http://www.lawtime.cn/qi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