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答: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也可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的职工如何享受年休假?
答: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受年休假待遇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不适用上述职工。
船员的年休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如何计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船员的年休假按其在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年休假期间享受不低于其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
答: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答: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
答: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答: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答: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可按规定申请人事仲裁,也可向有关人事行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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