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两名80后研究生学历的技术人员,在高薪诱惑下,不顾与原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携带商业秘密跳槽,利用化名在新公司开展工作,给“老东家”造成了巨额损失。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法官,走进江苏如皋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现场对这起备受关注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神马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刘方赞、李全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分别处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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