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司住所证明是指能够证明公司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文件。
答:不可以。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答:要载入公司章程。公司的住所是法定的,公司住所要载入公司章程并进行核准登记,以确定对公司的管辖。
答:公司的住所应当标明所在地省、市、县及街道门牌号码。
答:在法律上规定企业法人住所的意义,主要是为了确定以下几项内容:
(一)企业法人住所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
(三)企业法人住所是确定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管辖的依据。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的管理首先是地域管辖。企业没有固定住所,国家执法机关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企业法人住所是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
问:房产为自有的,应提交什么文件作为住所登记凭证?
问:房产为本公司股东或本公司其他成员自有的,应提交什么文件作为住所登记凭证?
答: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和无偿提供用房的声明。
问:房产为本公司租赁的,应提交什么文件作为住所登记凭证?
答: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确认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问:房产为本公司股东或本公司其他成员租赁的,应提交什么文件作为住所登记凭证?
答: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确认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无偿提供用房的声明。
问:房屋产权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交什么文件作为住所登记凭证?
答:可提交房屋销售(现售)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若房屋是预售的,可提交房屋销售(预售)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和入伙通知书复印件(出示原件)。
问:房屋产权证抵押在银行的,应提交什么文件作为住所登记凭证?
答:可提交按揭合同(或借款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也可提交经银行盖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问:房屋销售(现售)合同抵押在银行的,应提交什么文件作为住所登记凭证?
答:可提交按揭合同(或借款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和房屋销售(现售)合同复印件,也可提交经银行盖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的房屋销售(现售)合同复印件。
问:房屋销售(预售)合同抵押在银行的,应提交什么文件作为住所登记凭证?
答:可提交按揭合同(或借款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和房屋销售(预售)合同复印件和入伙通知书复印件(出示原件),也可提交经银行盖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的房屋销售(预售)合同复印件和入伙通知书复印件(出示原件)。
答:可以作为公司住所(办公场所)登记。但是经营范围限制在软件开发及设计类公司。
答:根据公司法及深圳市政府有关政策,该公司如将住宅作为仅办公的住所可以注册,但必须征得该住宅的业主委员会同意。
问:有限公司办理地址变更,从罗湖迁到南山,需在哪个区注册部门办理手续?
答:如该公司属于注册分局办理的业务(其中有一股东为法人股东),则在注册分局办理,属于个人股东开办的公司,到南山分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问:居民住宅楼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登记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居民住宅楼作为公司办公场所登记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一)须以不影响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为前提,才能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办公场所。
(二)允许在居民住宅楼内设立办公场所的公司只能是从事软件开发及设计。
答:如能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和城市规划要求,可以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登记时需持有合法有效房地产证明文件并符合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和城市规划要求。生产经营场所可以与办公场所分开登记。
问:居民住宅楼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是否可以由管理处出具意见?#p#分页标题#e#
答: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的规定,只有业主委员会才能代表业主的意见,因此不能由其他管理部门出意见,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只能由全体业主签署意见后,才能办理相应的登记。
问:一个地址可以登记为两个以上公司的住所(办公场所)吗?
答:《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
问:租赁部门出具的备案合同能否作为工商登记的依据?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租赁条例》及《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租赁部门出具的备案合同可以作为公司住所办理工商登记的依据。
答:经营场所是指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场所,它包括一定的场所和设施,如工业企业的制造车间。经营场所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的基本条件。
问:企业法人自有的经营场所,登记经营场所应提交什么文件?
答:对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场所登记,对涉及消防、环保、卫生等条件的要求,应出具相关批复文件。
答:要查看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无论住所还是经营场所都应当按照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进行使用,不应当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无论是土地还是建筑物都要严格按照出让时所规定功能进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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