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就是人们一般所说的公司的名字。字号能够使人们把此公司与彼公司区别开来。
对于字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其中,不得相同或近似实际上主要指的就是字号不得相同或近似。因为,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都可以冠以同一个行政区划。企业在同一个领域内从事某一项经营活动都可以使用同一行业用语表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名称都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只有字号有行政区域和行业的限制,它的相同的概率最低。所以企业名称的区别作用主要体现在字号上。
企业名称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字号,如全聚德烤鸭店,在社会公众中最深的是“全聚德”三个字。只要提起全聚德,自然会使人想起全聚德烤鸭店和北京烤鸭。
字号作为一种标识,本身不需要有任何意义,它只不过是一种文字的组合,任何一个汉字都可以与另一个汉字组合成字号。但由于汉字具有表意性,不同的汉字组合可以表达出不同的含意。如表示美好愿望的,常使用“福瑞”、“新兴”等字号。有些文字的组合可以表示一种文化背景,如“大东亚”带有殖民文化色彩。由于汉字本身的这些特点,登记主管机关在审查字号时,对使用具有不良文化的字号应不予核准。
在经济活动中,公司向社会提供优质商品或服务,经过不断地努力,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使公司具有了良好的商业信誉。这种良好的商业信誉,使社会公众愿意购买该公司的产品或接受该企业提供的服务。由于公司名称是公司的标识,公司名称代表着某个公司或公司的产品服务。公司良好的商业信誉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无形地转移到公司名称上,使公司名称具有了一定的价值,成为一种独立的财产。这种价值使公司名称作为无形资产可以转让。
因此,公司名称中最显著的部分是字号,最有价值的也是字号。如可口可乐公司、全聚德烤鸭店等名称中,最有价值的也是字号。即“可口可乐”、“全聚德”,而不是在字号之后的“公司”、“烤鸭店”等字样。
公司的知名度越高,信誉就越高,其名称也就越值钱。例如,美国《金融世界》刊登的排名榜上,“可口可乐”名称的价值居1994年世界排名第一,价值359.5亿美元。但是,如果企业商业信誉不佳,其字号也就不可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字号必须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最低不得少于两字,上线没有限制,可以是三个汉字,也可以是五个汉字。
字号只是一种符号,本质上只起到识别的作用,因此可以是任何汉字的组合,可以没有任何含意。但由于中国文字具有特殊性,每个字都有其字义,所以许多人喜欢选择使用有含意的字词作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