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她尽快从阴影中走出来,家里给她买了一辆车,让她跑“黑出租”。但不久就因非法营运被慈溪市交通局客管站稽查人员陈军查获,车子被扣。
黑车营运最高可罚款数万元,这让她非常着急。谢丽君说:“在车被扣的第三天晚上,陈给我打电话,说要调查车的事,让我在家等着。”但陈来后并没有调查车的事,而是与她发生了性关系。谢承认第一次她的态度是半推半就,“因为有短处在陈的手里捏着”。果不其然,第二天陈就将车还给了她,也没有罚她一分钱,两人从此成了情人关系。
谢告诉记者,她和陈在一起有一年多,两人曾多次到外面游玩,到各种场合消费,钱都是陈掏的。谢丽君坦言,她从被迫与陈军发生两性关系,到后来与陈保持情人关系,一是“自己开黑车需要保护”;二是“时间长了,我也动了真感情”。“甚至想不要名分,给陈军生下一个孩子,静静地过一生。”
谢在慈溪的一套简陋的居室里,有一台电脑,电脑桌的上方有一个很大的摄像头。谢丽君告诉记者,她在网上公开的性爱视频,就是用这个摄像头拍下来的,但谢丽君说:“拍这些东西并不是有意给陈下套,而是陈自己要拍的,他喜欢看黄片。”
据谢丽君介绍,去年4月,她发现自己怀孕了,陈和她都很高兴。然而3个月后,孩子却流产了,陈还用自己的医保卡为她支付了医疗费,她现在还保留着陈的医保卡复印件和结账单据。
“随着肚子里生命的夭折及岁月的流逝,陈军的态度起了明显的变化。没有了往昔的关怀和欢笑,常常恶语相加……”谢在帖子中这样写道。
去年8月30日,她开始向有关部门写材料举报陈军“包养情妇”及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但没有得到回应。她于是向纪检部门和妇联提供了陈军与她的性爱视频。
记者从谢丽君在网上公布的视频场景看到,画面上的男子有40多岁,在床上的镜头清晰可见。
谢丽君告诉记者,“告状材料”寄出后,陈多次求她别再告了,要她不计前嫌,两人重归于好,她也“心软了”。但去年12月11日,谢丽君被陈和他的妻子打了一顿后,她彻底绝望了。
从今年年初开始,谢丽君开始将和陈在一起的性爱视频在40多个网站上公开。原因是“举报迟迟没有结果,在网上公开这些资料,是为了证实举报的真实性,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此后,她每天都要忙着更新内容、回帖,将自己的感受发在网上。
记者在发有谢丽君帖子的网站看到,最高的点击率达到6万人次,有一个论坛的跟帖达到5000多个。后来因为接到某网站的警告,她才停止发性爱视频,但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和QQ,如果网友需要,她可以从网上传。
她表示,自己的举报动机并不高尚,更多的是为了个人目的。
谢丽君的举动,引起了慈溪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据谢丽君介绍,在此期间,她接到多个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询问此事的有关情况。今年年初,纪检部门也正式给了她一个答复,“陈因为乱搞男女关系,被课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但谢丽君认为陈不是“乱搞男女关系”,而是“包养情妇”,她手里的证据足以证明她举报的真实性,这个处理太轻。于是,她又继续在网上发帖子,公布事情“真相”。
记者曾设法采访当事人陈军,但多方努力未果。记者为此采访了慈溪市交通局公管所,该所党支部一负责人称,他们准备调整陈的工作岗位。但由于谢在网上不断地发表帖子,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单位的形象,班子正在研究下一步采取适当措施,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据有关人士透露,陈军现年40多岁,在慈溪市交通系统工作多年。
互联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一种形式,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信息共享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据宁波市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称,谢将性爱视频发到网上的举动有两条涉嫌违法:一是传播色情内容的视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该受到处罚;二是将别人的隐私发到网上,侵害了陈的人身权,虽然陈有这种行为,但他的隐私权还是受法律保护的,陈也可依法替自己讨还公道。据现代金报消息
金报讯 (记者 边城雨) 本报报道的《一女举报情人竟公开性爱视频》一文引起反响,不少读者拨打本报热线,发表对此事的看法。昨天下午,记者和谢丽君取得联系,她称要举报到底,一直到被举报者受到应有的处分为止。
昨天有数十位读者打来电话,有相当一部分读者对谢的行为表示理解,一名姓张的读者称,没有哪个女人愿意这样做,谢肯定是万不得已才走这条路的。多名女性读者对谢表示“支持”,称谢用行动给那些将女人当玩物的男子敲了警钟。
还有一少部分读者对谢感到“不可思议”,担心她以后将怎么办。同时,这些读者对被举报人陈军的行为表示谴责。
同时,有多名宁波读者和法律工作者在谢丽君发贴的网上留言,表示要从经济和法律上支持谢丽君。
昨天还有读者反映,现在黑车很多,但开黑车没有熟人不行,否则挣的钱还不够罚款。谢与交通执法人员“拉关系”,暴露出黑车背后蕴藏的腐败,有关部门应该调查清楚。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谢的电话,她称接到多名读者的电话,对她表示支持。同时她还说,她要通过各种方式举报到底,一直到陈军得到应有的处分为止。
昨天记者多方联系想采访陈军,但是一直无果。记者联系到陈的妻子,对方拒绝说陈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