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记者先后登录了淘宝和拍拍两家网站的论坛,在论坛中发布帖子:如果按规定,网店卖家要进行工商登记,你会去吗?为什么?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先后收到了67封回帖,其中有47人表示不会去登记注册,因为嫌麻烦,觉得没有必要;而其中有14人表示看情况再说,如果真的强制执行,就去;而仅有6人表示,正在考虑进行登记。
上周五,北京市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中国无店铺销售立法的政策建议报告》制定的牵头者杨谦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店不进行正规工商注册的现象目前非常普遍,这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非中国一国才有。商务部建议的出台反映的只是一个导向,对网上交易的低门槛没有实质影响。”
那么如何才能破局呢?他随后进一步谈道:“眼下,线上交易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类:一是B2B模式,这类企业对企业的交易平台,通常都是进行了工商注册的交易实体;二是B2C模式,这一模式的现状是由于这类B2C模式中出现了不少是几个人合伙以个人的名义注册一个网址,实际上却将该网址作为一个经营实体进行网上虚假交易,行骗以牟利;三是C2C模式,个人对个人的在线交易额度现在已经相当大了,如何监管是个难题。工商部门直接监管将难以实现,应该从平台的角度去接管。”
杨谦称:监管部门对现有的模式做一个具体的分类,即将出台的网上交易意见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的是人们的商德,只有有针对性的规定出台了才能在技术上去考虑,政府的有效管理只有通过不同职能部门的分工协调起来才可能实现,而仅从一个方面考虑是不会有收效的。本人建议对B2B模式和B2C模式中的B方(销售企业)都应该强制要求进行工商登记。凡是年交易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C2C卖家,应由卖家所在网络平台提供交易数据,并由卖家按实际交易额上缴国家税收。
淘宝网公关部经理陶然就此问题向记者表示:“其实,在这个指导意见刚出台征集意见时,我就说这个意见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执行时会很难鉴别。大多数网上开店的人对这个感觉不是很好,在网上开个小店还要管,本来就是为图方便才开的。”
他解释说,“实际上C2C的网店主大致分三类:第一类是专职的,这类店收益相对较大;第二类是家里有不少闲散的东西,临时开个店把这些东西卖出去;第三类是兼职的,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回家了就做个小生意打发时间。我们认为应对第一种人收税,对后两种人是不必要的。要后两种人去工商注册的结果是,他们不开店了,转而去论坛里发帖子、去网上的跳蚤市场交易。现在,卖家能证明自己安全性和信誉度的网上(保证)展示形式还没有,也许是工商那边给个小标,但目前还没有工商部门主动来找我们合作。”陶然表示,卖家应该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去考虑这个问题,去注册就要交税了。
昨天,腾讯拍拍网公关经理杨莎谈道:“拍拍也非常关注这个事情,国家要出台相关的规定,我们一切以用户的价值为依托,诚信的规范网上交易行为。我们一直在着力打造的在线商圈的概念,已经将网站分类为大卖场和试卖场及网上商城等,这样既便于买卖双方用户的选择,也符合商务部意见中规范的形式,我们认为,尽管意见是非强制性的,但是我们会尊重意见并倡导用户按规定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这是以用户意愿为前提的。”
杨莎表示,我们始终坚持用户的体验是第一位的,但是国家出台的相关指导性建议,我们还是希望相对应的用户自觉遵守。
作为同在媒体工作的同行王先生,今年3月在某C2C网站开了间网店,专门处理一些二手物品和闲置的东西。昨天,他很坚决地向记者表示:“如果一定要强制工商登记,我一定不去。我这些天也和十几个开网店的朋友在聊这件事,我们的意见都一样,一定不登记。”
对于不去登记的原因,王先生介绍说:“一来,因为我们做的都是小生意,享受的是卖东西的小乐趣,本身利润就少。像我开店3个多月以来,网店的成交额仅有2000元,利润也就200元出点头。二来,本身网络是虚拟的东西,我是通过了提交资料、注册用户、复印身份证这三重手续才在网上开的店。如果还要去工商局注册就太不方便了。其实,大多数人在网上卖的都是真东西。我们认为,应该对网站进行规范管理,由网站上报收入及注册情况,个人卖家是网站的挣钱工具,钱大部分是被网上的批发商挣走。举个例子说,我们都会到阿里巴巴的批发商处去批进一些20元、30元的衣服,再加个10元、15元就卖出。就这样,还经常碰上特能砍价的主,常常挣个5元、6元的就卖,有的时候,有些二手的东西还被砍得贴钱卖。因此,我觉得不应该是我们出钱注册。再说,可信度也不是靠工商注册能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