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当老板,一月赚一年!”、“只要会打字,一样赚大钱!”……看到这样的广告词,很难不让人怦然心动。
记者日前暗访一些号称“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的网站时发现,这些网站号称投入一定的费用,再通过发展会员的方式,即可坐等巨额收益上门——这已有了明显的传销痕迹。
一些业内人士提醒,如今网络传销往往打着“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的名号进行敛财,市民在网上寻找投资创业机会时,千万要小心,不要落入传销陷阱。
“你只要投入20300元,我保证你一年可以赚上一百万!”面对如此高额的回报,市民潘先生既有些兴奋,也有些担忧。前几天,他刚一上网,就遇上一名网友发来的消息,称要给他介绍一个“赚钱的好机会。”
“我很纳闷怎么会有这样的赚钱方式,得利简直比高利贷还厉害了。”潘先生并不相信有这样的好事,但发来消息的是他认识的人,对此他又有些将信将疑。这名网友告诉潘先生,整个运作过程是“网络资本运作”,即集合民间的资本进行“运作”:“你平时买一件衣服,1000元,成本呢,10元。我们现在就是集合民间资本,以低价大量购进这些商品进行销售和资本运作,保证你赚钱。”
这位网友还告诉潘先生,资本越雄厚越好,所以每介绍一个会员,当场就能获得上千元的提成:“我们这里快的话两三个月就能回本了!”
对此潘先生和家人商量了一番,觉得并不靠谱,一来对方只是之前网上认识的朋友,二来整个运作过程并没有什么可靠的“项目”,还需“拉人头”:“怎么看都有点像传销。”
记者随后根据潘先生的介绍登录了这家所谓的“网络资本运作网站”,只见其中充斥着各式各样激励人心的话语:“两年经验,摸着良心告诉你赚钱的真实内幕!”“奖励更多!收获更多!经验更多!”潘先生告诉记者:“这些高呼口号式的模式都太像传销了。”
记者随后在网上搜索发现,这样的“资本运作”、“网络赚钱”的网站和项目还真不少,但几乎个个看上去都有些“不靠谱”。
通过网络搜索,记者找到一家号称专事采购世界知名日用品的大公司的宣传视频。该视频中宣称,该公司成立于1979年,自己不生产产品,而是选购全世界最好的商品进行销售,在海外运作非常成功,已在国外上市,将在中国大陆上市,创造一年数百亿的营销额,带来持续丰厚的收入。
然而记者从一些曾与这家公司有过接触的市民处获悉,该公司与所谓的“上市公司”在名称上就有差别,其网站也标明了是“私人公司”,与境外的上市公司并无关系。甚至还有网友曾经在该公司前去面试,岗位正是“网络营销”。然而该公司并没有其传说的丰厚产品,而是交给该网友一张VCD,让其向熟人或在网上宣传其中的内容,拉人成为“下家”即可获利。
“我是真的挺想在网上找个创业机会的。但是现在网上各式各样的‘财富机会’太多了,看得人眼花缭乱,我真怕被人骗了。”大学毕业3年的市民汪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资金有限但也想创业,网上看到不少项目仅需2-8万的启动资金,但回报率却高得离谱,让他不敢行动。
据介绍,第三方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曾经发布《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报告下载:http://b2b.toocle.com/zt/2010bgdz/),披露了目前国内网络传销主要的三种表现形式:借助互联网平台推销实物产品、发展下线增加付费广告点击量,以及推荐他人加入购物网站以获利。
第一种方式作为传统传销的变种,相对容易辨认,但通过发展下线在网上浏览付费广告赚取会费则有了明显的“网络特征”,不太容易被人辨别。
记者在网上看到,网上“每天点击相应软件上的广告便可月入数千元”一类的信息不少,而要获得这些软件,就必须先出一定数额的钱款购买这一软件,然而这些软件中的广告每点一次仅有1分钱。据悉,这一方式还有通过发展下线收发电子邮件、免费在线注册等多种途径获利。
此外,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主要通过购物网站,提供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服务。注册用户只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人民币,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用来使用网站提供的平台。用户在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收益。
记者在一家宣称能够“在家赚钱”的网站看到,该公司宣称“投入巨额资金在互联网上构建游戏、商城、交友社区、通信和教育五大运行平台,采用全新的会员制市场营销模式”,缴一次代理费后可享有两年收益,而收益则来自推广给新的入会人员,每月仅分红就可达5%-50%。
不过,网上传销又有了新的“变种”——资本运作。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已查封了10家打着资本运作旗号的传销网站,然而记者搜索发现,一些网站竟改头换面后再次上线。记者随后联系其中一家网站的“老师”。
这家网站的“老师”热情洋溢的告诉记者,所谓的网络资本运作,其实就是国外风行的“富人俱乐部”模式,是一种“排队挣钱”的游戏,目前正在两广地区进行试点。“你只要先期投入20300元,就能获得我们的会员资格,但是做得好的话,一般两三个月就能回本。”
据这位“老师”介绍,加入会员之后主要的工作就是“发帖做宣传”:“我们要在各大论坛里发帖,顶帖,把自己宣传出去。”
收益从何而来?这位“老师”告诉记者,只要成功地推荐了一名新的“会员”,就能获得8878元的收入,也就是说只要有3名会员因你加入,你就能完全回本,接下来这些会员吸取的新会员,你也能从中获得利润:“其实这些资本获取的收益,我们都是分到你们头上了的。”
记者与这名“老师”对话发现,所谓的“资本运作”没有任何投资项目,也没有任何产品,所有的收益都来自于“下家”缴纳的费用,这与传统的传销本质上并无区别,只是披上了一张“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的马甲。
对此,记者咨询了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的陈云峰律师,陈律师告诉记者,2005年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9条明确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传销信息,可见打击网络传销是该条例的重要任务之一。遗憾的是,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络传销的规定缺乏应有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网络传销的本质仍是传销,它具有虚拟性、隐蔽性、人机人之间的交互性、前所未有的开放性、时空差距的跨越性等特点。国家要提高打击网络传销的效果,就必须针对网络传销的固有特点,首先从完善相关法律规则入手。
打击网络传销首先应解决执法机关面临的管辖难、查处难问题。各地工商部门受地域管辖的限制只能就本辖区的网络传销活动进行查处,对全国性乃至跨国性的网络传销则无法斩草除根。加之法律没有赋予查处部门(工商部门)网络监控权,也没有赋予网络监控部门(公安网络监管部门)对传销的查处权,以致执法效果不彰。可见打击网络传销需要各执法部门有效的协调作战。为了有效打击国内的网络传销,应在法律制度上构建一种各执法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快捷高效、无缝对接、360度全方位、24小时全天候的执法监管合作机制。另外,法律还需明确上述执法部门违反法定职责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打击网络传销应强化网络运营商的自律监管。首先,积极指导网络运营商建立健全与执法机构的协同查处网络传销的工作机制。其次,加快建立网络运营商不良记录数据库系统,对网络运营商的网站上传输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包括传销),经查处属实后,作为该网络运营商的不良信息记录在案。然后将记录与网络运营商申请延展网站经营资格、评价网站信用等级、申请银行贷款等行为相关联,促使网络运营商加强对自己经营网站的自律监管,使执法机关能通过直接监管网络运营商实现间接打击网络传销的效果。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是打击网络传销的必要途径。《禁止传销条例》第6条虽设有举报传销奖励制度,但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有必要出台细致的操作性强的举报传销奖励制度。举报传销奖励制度可实行分档定额奖励的方法。进一步完善奖励制度会更好地调动民间力量的举报积极性,执法机关就能得到人民群众更有力的支持,进而有效威慑并打击网络传销。(《新闻晚报》范献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