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托国际空港、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为经营主体提供入区及退税、仓储、配送、分拣、加工和邮递等服务,完善跨境电商的货物监管流程。加强示范创新,由省商务厅牵头,会同财政、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等部门,创建若干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平台和企业。
2、建设跨境电商的物流服务体系。省商务厅会同邮政、海关、外汇等部门择优遴选、扶持和引进一批国际物流、快递等企业与跨境电商物流仓储中心进行业务对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国际物流服务。加强跨境电商平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信息一体化服务。鼓励传统货代、物流等企业拓展电商服务等业务,为中小跨境网商提供统一采购、仓储和配送等服务,逐步形成与跨境电商相适应的物流体系。
3、发展跨境电商的支付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鼓励银行为跨境电商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鼓励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机构作为试点,通过入驻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等方式,为我省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提供支付服务。
4、发展跨境电商境外服务体系。根据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需要,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境外服务网点。支持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境外陇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我省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指导和帮助跨境电商企业建立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方面的作用。
5、建设完善全省跨境电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通外贸备案、报关、报检、结汇和退税等业务管理接口,为甘肃企业开展跨境电商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6、积极争取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支持,开通省内主要城市至国外主要城市的国际普邮包裹、航空挂号包裹线路,增加快递直封、直发邮路服务功能,按需扩大邮政服务试点业务网络覆盖范围,不断完善甘肃邮政全球服务体系;在武威保税物流中心和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建立代办点,开展分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