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案在佛山中院终审审结,3721公司首次在国内同类案件中败诉。有律师认为 ,将“网络实名”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认定为商标侵权,填补了法律的真空,但是也有人担心,此案的判决将为包括3721公司在内的网络服务商带来了未知的风险。
三七二一公司(简称“3721”)提供的“网络实名”业务因便利中文上网,自推出后大受欢迎,使网站排名高居ALEXA前列,然而“网络实名”由于缺少法律监管,却引来了诉讼。
广东雅×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公司)于1997年6月21日和2000年10月21日分别注册持有“雅×”及“朗×”两个文字商标。根据核定,雅×公司在五金类产品范围内享有使用上述两个文字商标的专用权。
去年7月,雅×公司的负责人偶然在网络浏览器中输入“雅×”及“朗×”两个中文名称后,竟发现浏览器中显示的相关网络实名搜索结果链接指向的网站实名是深圳市雅饰×五金塑胶有限公司(下简称雅饰×公司)的网页,而该公司正好是雅×公司同行业的竞争者。去年7月4日,雅×公司法律顾问向3721发出《律师函》,但3721未对这一问题作出改正。
雅×公司认为,作为一家企业,雅×公司多年来一直在同行业中处于前三名,而雅饰×公司其产品类型、品种、功能和用途以及产品的销售对象、渠道、地域范围基本上与原告相同,是原告同行业的竞争者。
3721明知“雅×”、“朗×”两个文字注册商标在市场上比较驰名、雅饰×公司不是商标权利人以及雅饰×公司本身或其经营的网站内容与“雅×”、“朗×”注册商标没有任何关系的情况下,为了获取实名注册费收入,为雅饰×公司提供搜索及链接服务,实质上是帮助其实施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于是,雅×公司一纸诉状将雅饰×公司及3721公司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