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官”王青林已“失踪”两月有余了。作为黑龙江五常市粮食局副局长兼光辉粮库主任,他留下的是一个亏空万吨的粮库。
当地粮食部门的一种说法是,亏空是因长年积累的损耗未上报。而另一种说法是,王青林涉嫌盗卖库粮、套取国家购粮资金。目前相关纪检部门正在调查光辉粮库亏库案,已有三名相关人员被带走,至今未归。
时值中午,9月6日的黑龙江五常市客运站,一名男子抱着一摞材料,散发给候车的人们。
很多人以为是发“小广告”的而拒领,中年男子会补上一句:是新闻!
所散发的材料,有“三农通讯”的“记者调查”,有的盖有“中央电视台社会新闻部”印章。材料称,五常市粮食局副局长王青林蒙受了不白之冤,希望有关部门关注。
记者向央视及三农通讯核实,得知他们均未做过相关报道,车站男子所发材料是假冒其名。
经当天五常客运站多人证实,散发材料的是王青林之弟王青海。
因涉嫌盗卖国有粮库库粮及套取国家购粮款,有关部门正在对王青林进行调查———这也是王青海所发材料中所称的“不白之冤”。
五常粮食局计调股股长称,光辉粮库亏库约万吨。此前,粮库主任王青林突然“失踪”了
1995年起,他任五常光辉粮库主任,1998年他成立石庙子农牧有限公司(下称石庙子公司)任董事长,2003年任五常市粮食局副局长,2007年任五常粮食集团(常鑫粮食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8月25日,五常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曲国厚称,他已有一个月没见到王局长了。主管库存的五常市粮食局副局长赵凤奎称,哈尔滨市纪委在调查王青林,而他本人好久没见到王了。
王青林的被调查,与他任主任职务的光辉粮库有关。五常市委宣传部官员说,市纪委人员在五常待了一个多月,调查光辉粮库亏库之事,王青林涉嫌套取国家购粮资金、盗卖库粮。
光辉粮库属国有乡镇粮库,1958年建库,拥有年13万吨粮食的经营能力,在五常13个粮库中属中等规模,以收售水稻为主。
“光辉粮库亏库是肯定的,整个粮食局都知道。”8月26日,赵凤奎称。
五常粮食局计调股股长陈桂荣说,光辉粮库亏库量近万吨“这是事实”。她称,市纪委和省粮食局查了好多次,有两个数字令她印象深刻,一是光辉粮库政策性粮目前库存与账面相差4000吨,还有一笔粮是5853吨,是2007年的亏库。
粮库的旧员工称,利用差价、虚报数额是王青林套取贷款的重要手段。王甚至会以陈化粮“充账”
徐战国称,他贩粮十多年,一直都是卖给光辉粮库,收多少粮、什么价格,“都是王青林说了算”。
按国家保护价粮的收购规定,粮库购粮时须开具一式三份的发票,卖粮户、粮库、农发行各一份。因购粮资金是以农发行贷款支付,粮库须凭发票从银行领钱再向卖粮户支付购粮款,农发行设一名驻库信贷员,购粮的每一环节,信贷员须签字。
粮贩徐战国说,他们卖粮从没收到过发票,而是收到白条,在领款时,粮库还会将白条收回。
他记得,2006年光辉粮库收粮最终价在每斤7毛2到7毛5之间。而光辉粮库上报市农发行核报贷款的统计表称,当年以每斤8毛6收购保护价粮728万公斤。黑龙江省粮食局今年5月盘查时发现,当年保护价粮实际收购400万公斤。
9月23日,五常农发行驻光辉粮库史姓信贷员称,2006年购粮与贷款的确账实不符,有人举报后王青林已将贷款还给农发行。
据光辉粮库旧职员、曾主管粮食贸易的曲井林讲,每年王青林都会组织核心岗位人员做账,虚报购粮数额和价格,向农发行套取贷款。
曲井林称,粮库的粮食会被直接拉到加工厂加工出售。曲井林曾任石庙子公司下属水稻加工厂的厂长。
“加工厂连自己的账目都没有,直接从粮库拉出水稻加工,我们负责出米,粮食哪里来、销售给谁,我不知道,都是王青林安排的。”曲井林承认,按规定,保护价粮出库加工要有完备手续,而加工厂不需要手续,年终由王青林控股的石庙子公司统一走账。
按规定,粮库售粮须经农发行监督、审批,每一笔粮都须有驻库信贷员的签字以及农发行行长的审批,粮款则直接打进农发行的专用账户。
针对光辉粮库售粮情况,五常市农发行行长李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曲井林称,王青林有时会购买陈化粮入库,顶替国家保护价粮。2004年,王青林带着粮库的副主任董秀军、会计高殿富从黑龙江建三江农场、尚志等地拍得陈化粮500多吨,直接入库。陈化粮每斤0.5元,而当时保护价粮每斤1.2元。
光辉粮库原化验组组长杨存有证实了此事,他称这笔粮入库,未经他签字。
2007年的5853吨亏空被核销?黑龙江省财政厅经贸处处长佘福生说,谁说核销了拿出证据来
光辉粮库后来“案发”,与王青林跟一米业公司老总刘全民的恩怨有关。刘全民今年4月起开始实名举报光辉粮库“有问题”。
5月初,哈尔滨市农发行查账发现,光辉粮库2006年收购的粮食比银行台账少1921吨,折合价款329万元。调查还发现,粮库保护价粮库存比银行台账少了4000吨。
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称,5月26日,光辉粮库已将329万还给了五常农发行。
黑龙江省粮食局纪检组后来在给五常市人大代表刘全民的书面答复中称,王青林任职后共核销粮食库存损耗14298吨,其中2007年经省财政厅经贸处、省局调控处批准,核销政策性粮食亏库损耗5853吨。经五常市粮食局计调股证实,账实不符的原因是应报损耗的未报,经各部门批准后,“核销了应报未报部分,达到了账实相符”。
“亏库的事,每届主任在职的时候都存在,是这些年积累下来的数字,这个责任你不能让某届领导来承担。”五常粮食局计调股股长陈桂荣接受采访时说。
8月28日,黑龙江省财政厅经贸处处长佘福生告诉记者,2004年以后,省财政厅再未就地方粮库损耗报表进行批核,“如果有人说他们被批准核销,拿出手续来”。
“是我们错了,核销这个概念是不适用于亏库的。”黑龙江省粮食局纪检组长张维山后来告诉记者,当时是听取了王青林代表五常粮食局作的情况汇报,他提供了一份五常市农发行作的光辉粮库粮食损耗报告。“报告”称,2007年全国粮库普查,光辉粮库少量5853吨,是“水分损耗”与“应报损耗而未报”。
光辉粮库副主任等三人7月被带走调查至今未归。纪检部门称未对王青林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他人大代表身份
“国家公务员不应该在企业任职,王青林的农牧公司实际上是他个人的,但与粮库纠缠不清,不出事情怎么可能呢。”黑龙江省粮食局纪检组长张维山称。
据曲井林称,公司与粮库其实是两套班子一套人马,例如他本人曾既是公司人员又是粮库职工。“公司雇来的员工开支都由粮库列支,公司根本没有一本账目,上什么项目都是王青林说了算。”
6月16日,哈尔滨市纪委专案组进驻五常调查王青林,于7月24日带走光辉粮库副主任董秀军、会计高殿富和该市一家米业公司老板,三人至今未回。
8月28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二室一李姓负责人称,他们在五常调查王青林已长达两个多月,当时没有对他采取强制措施,是因为他是哈尔滨市人大代表,须经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这位负责人称,目前案件正向司法机关移交中,纪委已向哈市人大申请对王青林实行强制措施。
在王青林“失踪”月余后,9月6日,他的弟弟、冲河镇粮库主任王青海出现在五常客运站散发“申冤”材料。而记者从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得到的信息,王青海也因“私拉库粮外卖”被立案调查。
“谁这么牛,在国家级风景区建别墅?”在被当地媒体这样质问后,因涉嫌毁林,王青林又被林业部门调查
背头、墨镜、黑风衣,一部两万余元的“大哥大”,挂着警牌的越野车———在五常这个不足百万人口的县级市,这是市粮食局副局长、光辉粮库主任王青林的特有“标志”。
王青林家在五常市西南郊,院落占地5000多平方米,拥有三幢二层小楼,院里分布着数十个监视器。
一位出租车司机称,在五常,只要说去王青林家,司机没有不知道的。
曾被授予各种荣誉的王青林,也是当地报纸上的“明星”,被称为“五常能人”。只是昔日是创业能人,今日是“毁林”能人。
“我们有人,有粮,搞养殖是个出路。”带领粮库职工搞养殖业,让王青林成了五常的名人
王青林出生于五常的一个乡村,当过兵,退伍后在农机站做技术员,后调入乡粮库,做过锅炉工、保管员、司秤员、财资处长等。
1995年,34岁的王青林任光辉粮库主任。当时光辉粮库经营状况不好,140多名职工中近半数面临下岗。“开不出工资,大家都不想干了,想方设法要调出粮库。”光辉粮库一名老职工回忆。
王青林当主任后,从银行贷款10万元买了300头黄牛,安排下岗职工饲养,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就业,还为粮库增加了一笔收入。
粮库开始扩大养殖规模,当年,当地媒体纷纷报道光辉粮库“主副分离”发展养殖“以副补主”,王青林成为五常的名人。
在五常市官员的眼中,王青林的最大“政绩”还是1998年创建了石庙子公司。
据光辉粮库副主任孙继业介绍,公司是股份制,王青林占51%以上的股份,是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王青林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以后,王青林频出“大手笔”,挖出1万多平方米的渔池,盖起四栋1200平方米的牛舍,建起野猪、灰雁、鹿的三个养殖基地,还组建了一支建筑工程队,以其妻张凤梅之名在龙凤山国家级风景区承包了3000多亩林区,搞“林下参”种植与灰雁养殖;承包杏花山,建“森林公园”。
石庙子公司给王青林带来诸多光环,2001年起,诸多媒体先后报道王青林“带领光辉粮库二次创业”。他先后当选五常市人大代表、哈尔滨市人大代表,曾被评为哈尔滨市特级劳模。
市民休闲的杏花山被围墙围起来。山下的农民说,这山成了王青林的私家花园了
让王青林被当地报纸再次集中报道,是他开发的杏花山和以其妻名义承包的龙凤山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三米高的红色砖墙沿着山体蜿蜒而上,有墙垛,每隔500米有一座塔楼,全长4.7公里的围墙看上去像长城,将占地800多亩的杏花山围在其中,茂密的松林间散布着十多幢红顶白墙的别墅。
2005年,石庙子公司与五常市林业局签订了“杏花山森林公园承包合同”,以年租金1万元承包杏花山经营和使用权70年。
五常市目前没有公园,地处近郊的杏花山本是市民娱乐休闲的免费场所。石庙子公司开发杏花山后,以围墙围山。开发中冲突不断。
因占用耕地,王青林曾与当地农民发生激烈冲突,最后由五常市长出面协调。
因杏花山挖鱼塘未设安全警示牌,2006年7月18日,两名小学生滑落鱼塘溺亡,黑龙江电视台《法制在线》曾报道“杏花山森林公园”违法施工酿成惨剧。
除“开发”杏花山之外,以王青林之妻名义承包来养参的龙凤山国家级风景区,被发现林木被毁一万多平方米、建起四栋别墅。2008年7月23日《黑龙江日报》以《谁这么牛,在国家级风景区建别墅?》为题报道。目前哈尔滨市林业局已立案调查。
杏花山也再次被关注。7月29日,黑龙江日报以《公园变成“私家花园”》报道王青林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毁林挖坑开发杏花山。
五常市委宣传部长称,市里的确“委托”王青林开发杏花山,但无手续的工程都是王青林个人的事
五常市林业局林业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华承认,森林公园的建设,按规定须报省林业局批,要由国土、建设部门审批,而“杏花山森林公园”未经任何审批。
他称,建设杏花山森林公园是五常市政府的想法,在市长会议上讨论过,并曾要求国土、林业、建设各部门配合石庙子公司。
9月23日,五常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文忠称,市政府确实委托王青林承建并开发杏花山公园,但所有没经过国土、建设、规划审批的工程都是王青林个人的责任,市政府对此不知情。
据五常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文彦讲,杏花山权属复杂,属于国家与集体共有,里面还有当地农民的耕地和果园。属于集体的部分,有关部门也无权批。
经五常市林业局证实,目前“杏花山森林公园”有13栋别墅、一座欧式酒店、十几个鱼塘、有野猪园、鹿园,还养有藏獒、灰雁等。已投资2000多万,均由石庙子公司所出。
在7月下旬王青林“隐身”后,杏花山公园及石庙子公司均处于“抛荒”状态。
8月27日,石庙子公司围墙内,宾馆、洗浴中心、办公大楼矗立,院内空无一人,杂草遮住了水泥铺成的小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