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2007年度年检的外商投资企业均先要更换企业注册号,后登陆上网年检,企业应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执照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区及县局先行办理注册号换号;
2、换号后凭新注册号登录 www.njgs.gov.cn参加年检;
3、进入网上年检通道,在线按照提示填妥,首页需填写企业名称、新注册号及法人代表姓名(不需填写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而后申报年检材料。
4、网上申报完成后,由属地工商分、区、县局预审及年检;凡往年逾期年检、逾期出资不到位、未按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被查处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事项,在工商网页上有警示的企业,则由市局预审及年检。预审通过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由参检企业在线下载打印一套,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5、将上述年检报告及工商部门规定其他材料提交到执照住所所在地工商分、区、县局外商投资年检窗口接受审核。市局预审的企业到市局接受处理及年审(高淳县、溧水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江宁开发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接受当地工商分、县局处理及年检)。
1、外商投资企业:
(1)网上下载打印的、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不用提交;
(5)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属于需安全生产许可证方能建筑施工的企业,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非法人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
(1)网上下载打印的、具有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