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A公司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美国投资公司设在中国办事处(简称B公司)的负责人,B公司告诉他们设中国办事处的目的就是在中国进行投资,尤其是对于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投资。A公司董事长正在为企业融资着急,这下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马上提出让B公司负责人到他们企业考察。负责人装模作样地到了该企业进行了“考察”,也邀请A公司董事长到他们办事处谈一谈。到了B公司中国办事处A公司董事长才知道什么是高档,简直是开了眼界,于是决定邀请办事处加盟他们公司。
B公司说并不是任何企业都会进行投资的,需要进行尽职调查,要安排律师、会计师到企业调查,并要求A公司拿30万元的律师费。A公司乐不可支地支付了费用。结果调查完毕后,B公司明确讲你们不符合投资条件,A公司只好自认倒霉。
诈骗公司行骗前先给自己弄一个合法的营业执照。这些人在香港花1万余元,就有代理公司会把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进出口权、海关等手续全部办齐,这样就有了在香港注册的合法公司。随后在内地设一个办事机构开始运作。接下来在平面媒体上做求购、采购、投资之类的广告。
内地企业找上门后,由项目经理迎接客户,并派深谙商道的谈判高手跟客户洽谈。订单是虚构的。双方先谈价格,价格谈好后让企业回去准备样品、报价。企业谈判人要回去准备,要不断奔波于两地。这样设计的好处是:企业产生了一些费用,会欲罢不能。随后就会通知企业说要派人考察了。“财神”要来了,企业哪有不迎接的道理——考察费用企业当然也要出一些。
既然是一个骗局,干嘛要动真格实地考察呢?这是为以后做铺垫。一个数百万上千万的订单交给内地企业,不去看看工厂是不符合逻辑的。
考察过后,诈骗公司就会和内地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签完合同后,就让企业交费用。设计收费的理由能让企业毫无怨言:你得给我交大货保证金,一大笔预付款马上要打给你了,你要是不能按时按质交货,国外客户向我索赔我找谁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看到前途一片光明,订单到手了,预付款快到了,不付保证金还真说不过去,何况履行完合同保证金还是要退的,企业哪有不付的道理。
这仅仅是诈骗的开始。诈骗公司通常会许诺很快就会将大笔预付款打到企业的账上,外汇变人民币需要支付银行调汇费,这个费用应由企业承担。调汇费收上来后,等上十来天再给企业打电话:产品出口得办保险——几万元的保险费也就到手了。
收完这些费用,还有更多的“国际惯例”的套儿等着企业往里钻:如产品出口前需要交检样费、港口押金、律师鉴证费、公证费、仓储费、船务保证金……生意还没做,企业已经支付了十多万元,这时的企业只能赌下去。
骗子公司大都将受骗者的心理承受极限研究设计得非常到位:每次诈骗金额不大,让对方始终提着一口气看着希望。每单金额为一两万元,对于骗子公司来说,就是涓涓细流汇成江河了。
如何防范上当呢?其实投资公司如果真的想投资企业,是不需要企业出什么律师费的,他们有自己的安排。记住一点,只要是要求企业支付费用的,基本上是骗子无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