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8日,忠县法院开庭审理方某要求与丈夫雷某离婚一案。庭上,雷某同意离婚,双方很快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然而,当谈到两人婚内购买的一套约140平方米的住房时,方、雷两人立刻爆发唇枪舌剑,双方斩钉截铁地均表示要房,且同意付一半房款给对方。
见双方始终争执不下,承办法官提出通过竞买的方式来确定房屋归属,可当事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均为7万元,价格相同;法官提出“拍卖”房屋,双方各分得拍卖款的一半,方、雷二人坚决反对。半小时后,两人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抓阄决定吧!”眼见双方矛盾大有即将升级的态势,承办法官灵机一动提出建议。“好!”方、雷二人异口同声答道。书记员将原被告双方同意“抓阄”的意见记录在案后,承办法官当庭制作了两个“阄”。
看着审判桌上两个不大的纸团,方、雷二人谁也不愿先下手,互相谦让着叫对方先抓。无奈,法官提议按原、被告的先后顺序进行。方小心翼翼挑选了一个纸团,一直在旁目不转睛的雷赶紧拾起剩下那个“阄”。“我抓的是房子!”方兴奋地喊道。自认手气不好的雷当庭表示,这个方式很公平,他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