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既是案件的决策者,又是行政领导者,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和零星琐碎的行政事务,检察长怎样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内使“一线办案法”发挥实效?记者有些疑惑。彭新文笑着说:“这其实是1%、99%、100%三个数学比例的能效转换问题。我要求分管检察长和院领导拿出99%的精力和时间去应对1%的重大疑难案件,这1%的案件办好了,也就可以促使100%的案件得以成功办理。”
岳阳楼区检察院前几年查办的吴文辉特大受贿案,是实施检察长“一线办案法”的成功范例。该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在河南省调查取证一个案子时,行贿人谈及曾向时任岳阳市氮肥厂厂长的吴文辉送过巨额现金的情况,收钱的是吴的妻子江某,同时还向该厂其他3名关键岗位上的人各行贿数万元。
这一情况在第一时间反馈到了该院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黄利军那里。
吴文辉是一个近2000人企业的“一把手”,曾被评为岳阳市“优秀青年企业家”、“扭亏能手”,还是岳阳市人大代表,身上笼罩着多重光环。敢不敢查,考验着检察官们执法办案的胆量与自信。案情分析会上,大家的意见由分歧到统一:查!
办案人员迅速作出了调整初查方案,改变问话方式的决定。关键时刻,反贪局长出身、当时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刘大明接受了问话的任务。他率领一班新的人马出现在江某面前。面对陌生面孔的检察官以及适时示证、“步步为营”的问话策略,江某的心理防线崩塌了,交代了与吴文辉共同受贿数十万元的犯罪事实。
与此同时,黄利军率领的取证小组,在外围也不断获取新的犯罪证据。随后,吴文辉被迅速传唤到案。在铁的事实和检察官高超的审案技巧面前,吴文辉交代了受贿123万元的犯罪事实。最终,吴文辉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该案同时挖出的其他国企“蛀虫”也受到了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