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中国的商业银行对中国企业的海外业务没有充分发挥其影响力。相反,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已经通过采用中央部署的方式填补了金融领域的这一空白。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最近为厄瓜多尔政府提供了16.8亿美元(人民币113.8亿元)的贷款,用于资助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的科卡科多-辛克雷水电站大坝项目。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供了300亿美元(人民币2030亿元)的信用额度以帮助该石油巨头的全球扩张。
然而,并非所有的海外投资的数额都是如此巨大,复杂程度都是如此之高。而那些中国政府没有直接参与的项目,中国的各家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icbc)、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等都逐渐开始介入,从而可以与他们的国际同行进行更好的竞争。
特别是在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融资业务领域,各商业银行的投入促成了更多像2009年中国五矿集团收购12亿美元澳大利亚资源公司股份这样的交易。2008年下半年,政府出台相关法规,允许中国的商业银行帮助中国企业收购海外公司。自此,此类业务便得到迅猛发展。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蔡鄂生介绍,在政府允许中国的各商业银行开展此类业务的头五个月里,他们就向中国企业贷款共计4亿美元(人民币27亿元)。据北京的一些金融分析师介绍,在这一政策的促使下,2009年前三季度,海外并购量占全部并购量的将近25%,而2007年这一数字仅为8.5%。然而,蔡先生表示,“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依然是并购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所面临的关键挑战。”
尽管绿色信贷政策在国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上文提到的三大银行以及其它中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制订相应政策以应对其海外投资业务所带来的环境风险及社会风险。与此相反,中国进出口银行制订的《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项目环境及社会影响评估大纲》为金融机构如何将环境及社会问题纳入考量范畴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纲要。它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点:东道国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必须进行相关影响测评;银行有权利在借贷周期内随时对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有权在必要时从环境的角度收回贷款。
虽然该政策中关于海外投资的内容只有八段,并不全面,但是在降低海外投资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方面却显示出极大的潜力。2008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曾考虑为中国机械进出口公司在加蓬共和国的贝林加铁矿山项目提供贷款。虽然该项目为加蓬已故总统奥马尔·邦戈所看重,但是项目有一部分将会(非法)建在伊温多河国家公园里。据加蓬环境组织智慧之林的马克·欧那介绍,该国家公园有着“中亚地区最为壮观的瀑布……并且已经成为加蓬自然保护的象征。”
当获知该项目违反了加蓬法律,并且会对环境、以及依靠其自然资源为生的当地社区造成负面影响后,中国进出口银行宣布在其环境影响评估结果得到证实之前,冻结对该项目的融资。而没有了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融资,这一对环境具有不利影响的项目被迫搁置。
该项目使紫金集团问题缠身。秘鲁人对矿藏的开采表示反对。他们认为,这样做会使这片崎岖高地上本来就已经非常匮乏的农业及饮用水资源受到污染。因此,秘鲁发展与和平普世基金的贾维尔·杨柯表示,“这一带的污染会为整个地区造成环境灾难。”紫金集团已经由于违反秘鲁环境法而受到处罚。并且从未根据秘鲁法律要求获得当地对该煤矿运营的许可。杨柯及其它关注该项目的秘鲁人在2010年初曾致函紫金集团的融资方,要求对计划进行审核,但是却没有得到回答。他们不清楚,公司或银行是否已经采取措施解决那些威胁皮乌拉当地社区的环境及社会风险。
接受中国企业投资的加蓬、秘鲁、以及其它一些国家的民间组织已经就如何改善中方在他们国家的投资方式提出建议。在他们提出的一些建议中居于首要位置的就是尊重地方法规、当地土地、以及当地人民的决议。实施这些理念很有可能需要纳入环境及社会影响评估、环境规划、地区开发、及其它手段。与民间团体,特别是当地社区进行更好地沟通,以及他们更多地参与还能够使项目在决策过程中了解其对当地环境以及人民的影响,从而化解有可能产生的紧张局势。
各中国银行如果能在其海外信贷体系中采用环境及社会标准的话,他们就能够帮助紫金集团这样的企业避免或降低这些项目的风险。中国政府通过出台绿色信贷政策及其它措施帮助各家银行应对国内的环境及社会问题。他们应该尽快推出类似的政策从而对银行海外融资决策进行监督检查。各银行经常采用的诸如赤道原则这样的自愿性指导方针一直以来都是国际模式的基准,这将是对国际模式的一种新的尝试。但是,要以国内的绿色信贷政策为先例。有消息称,中国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以及银监会已经开始为中国海外投资制订相关的环境准则。然而,这样的消息已经盛传多年,却至今没有公布一份草案或时间表。
随着中国的商业银行跟随他们的企业客户走出国门,像在国内那样为海外贷款制订环境及社会标准能够在控制相关风险的同时,还能向全世界表明中国对可持续金融的承诺。中国政府应尽快制订框架,从而塑造中国海外投资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