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银监会要求银行业把全面做好节能减排、抑制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金融服务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长期的制度性安排。
兴业银行统计显示,截至5月底,该行累计支持了400个节能减排项目,发放节能减排贷款295.52亿元。兴业银行办公室副总经理夏维淳同时表示,2010年该行计划发放节能减排贷款200亿元。
北京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该行发放节能减排贷款12亿元,余额较年初增长9.2亿元,累计审批通过中国节能减排项目贷款12笔、1.53亿元,有效地支持了节能减排类中小企业的发展。
工商银行更是严格执行了“环保一票否决制”,优先支持客户在新能源、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的绿色信贷项目,新增贷款企业与项目全部符合环保要求,全行环保合格项目和客户贷款占比接近100%。
同时,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信贷和融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排查,并在6月底将摸底排查情况报告给监管部门。
银监会要求,在审批新的贷款信贷项目中,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融资申请,对产能过剩、落后产能及节能减排控制行业,要合理上收授信权限,特别是涉及扩大产能的融资,授信权限应一律上收到总行。
对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淘汰的落后产能的违规在建项目,不得提供任何流动资金贷款。对违规已建成的项目,各银行不得新增任何流动资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