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国家财政部陆续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等文件,对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因此企业的各级领导、销售部门、财会部门都应引起高度的重视。针对目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和改进对其的管理,减少不良资产的产生,笔者提出如下措施和对策,供大家参考。
1、加强对新老客户的资信度调查,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并针对客户不同的资信等级,确定合理的赊销额度标准。如果客户信用标准太低,虽然将有增加销售收入的可能性,但也会使因客户拒付而造成坏账损失的机会增多。因此,在与客户进行赊销业务往来前,企业应调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合理预测其偿债能力后,才做出是否同意赊销决定。有条件的或业务量较大的单位应建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购货单位的信用情况调查和监督各业务销售部门信用执行情况。其所应掌握的客户情况包括:客户的真实名称、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情况、企业资产情况、银行开户情况、有无不良债权债务情况、经营地址、有无抵押和关联企业情况等。对客户的资料应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客户资信状况不好的只能现销或宁可不做业务,以降低账款回收中的风险。
2、建立健全较为科学的销售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销售与收款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若采用计算机进销存软件办理销售手续的,尤其应在软件中加入相应的授权控制条件,如销售数量、价格、购货单位的信用状况、信用额度、可否赊销等,超过授权范围的则不能进行。在销售环节引入激励机制,确定合理的现金折扣比例,尽量促使其主动上门结算。
3、加强市场营销调查,力争生产或销售适销对路的产品。
4、加强合同管理。除现销以外均应签订购销合同,以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义务,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货及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同时将购销合同送采购、销售、财务等相关职能部分。对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指定一个部分装订保管登记备查。
5、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运用财务分析的方法分析应收账款的变化趋势。如客户应收账款管理台账建设制度、账龄分析制度、定期对账制度。如利用增长比例法分析应收账款的若干年内的增减变化变化趋势;利用结构比例分析法分析项目构成是否合理,如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占总资产、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利用综合比例分析法,既分析项目构成,又分析发展趋势,以便企业管理当局做出正确的判断。指定销售或财务部门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发现账账不符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一旦发现违约行为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久拖不结;发现诈骗、逃债或未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的,要采用不同的催账手段,尽量避免坏账的可能。如果实在是催收无望,应及时提请公安机关介入或通过诉讼解决。
6、从制度上强化对销售人员和销售总代理的管理,明确其岗位职责,并将赊销和清欠工作与相关责任人工资奖金挂钩。如赊销时可先预扣责任人一定比例的工资奖金,待欠款收回后再补发,若收不回来则相应扣发。对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了的,则可从收回的部分中按一定比例提成,奖励有关责任人。
7、在上级对下级的经济指标考核中,除了将产值、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纳入考核范围外,应将应收账款的清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9、加强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应主要针对企业内控制度和客户的信用度、授权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执行等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检查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尤其是要核对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的实物与账簿,预收账户的名称、余额,防止串户或余额有误,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10、合理估计财务状况。会计核算原则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谨慎性原则,其核心是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费用。按照新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计提“八项准备”,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应根据账龄和回收的具体情况做出合理估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计提比例。
11、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后期管理。应收账款经过努力清收三年以上无结果,或债务方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债务人被公安部门宣布死亡或失踪、或破产清偿、或经诉讼无财产执行的,都会形成不良资产。如果企业掌握了这种情况,应及时取得相关的证据并报批,以便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合法。对已核销的不良资产应当实行账销案存,设置核销坏账备查账簿。企业对已核销的坏账应设置备查簿分类记载欠款单位、欠款数额、欠款原因、欠款时间、欠款批准人和经办人,核销数额、核销条件、核销批准机构和批准人员,后续管理措施等情况。要采用不同的催账手段,尽量避免坏账的可能。如果实在是催收无望,可通过法律提出偿还债务的诉讼。为便于日后核查,备查簿应长期保存。不可一核了事应继续保留追索权,发现线索穷追不舍,如濒临破产的欠款企业出现转机、进行企业重组后接受企业注入资金等,都有可能继续还钱。因此除对欲核销的坏账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外,对清回的资金更应按原列销渠道归账,防止挪作他用或私留,在审计中发现此类问题应严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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