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判词中称,虽然Kerry Wong的做法给一对努力工作的华人新移民夫妇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造成很大损害,但因为媒体的广泛报道,以及舆论的谴责,已经是对被告最严厉的惩罚,因此毋须判Kerry Wong坐牢。
检控官蒙特穆罗(Melisa Montemurro)20日在判刑聆讯上提醒法官称,Kerry Wong所犯的敲诈和违反诚信罪行非常严重,因为这动摇了加拿大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因此要求法官考虑15至18个月的监禁刑罚。
但是加拿大政府公务员勒索普通市民的案例非常罕见,蒙特穆罗检控官甚至无法找到相同的案例作为佐证,来请法官在量刑时作为参考,她只好举了两个疑犯试图贿赂警察的相似案例。
Kerry Wong的前主管20日证实,当警察正式向Kerry Wong做出检控时,被告所供职的多市卫生督察处全体职员都非常震惊。
该主管称:“无论是普通员工还是各级主管,都觉得事情难以置信,感到非常难过。甚至还有人觉得Kerry Wong是遭人故意陷害,有的则猜测他是不是被卷入什么麻烦之中。我们为此要派专人对员工作心理辅导。”
据多市卫生环境处主任迪伯格(Ron De Burger)表示,在他46年从事公共卫生督察工作以来,头一次听说有这部门官员因滥用职权而被警方检控,且最后还罪成。因此Kerry Wong可以被认为是加拿大有史以来第一个被控违反诚信罪成的公共卫生官员。
Kerry Wong的律师科比(Daniel Kirby)在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刑罚时称,被告从未有过犯罪纪录,在这宗敲诈案中从未获得金钱利益,从未对受害人使用过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
“我的当事人不是危险人物,不需要将他监禁起来以免危害公众。在他被解雇前,包括在这次敲诈事件中,他都一直履行他的卫生督察责任,并未有玩忽职守而令公众的健康处于危险之中。因此请法官手下留情。”
法官特罗特在考虑了几个钟头之后宣布,Kerry Wong作为卫生督察,原本须臾不可忘记自己的公仆身份不但要有诚信,更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个人谋取利益,而且政府已经为他提供了一份相当丰厚的薪水。“但他还是利欲熏心地勒索一对华人新移民夫妇,而且始终没有悔改之意,至今不肯说出他犯案的原因。”
不过,他已经为此而丢掉了那份人人羡慕的好工作,今后也再不可能回原部门供职,目前只能做油漆的兼职工。另外,由于媒体的广泛报道,舆论的强大压力,已经给他深刻的教训,足以令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因此被告无需再要被监禁。
最后,法官判Kerry Wong15个月的有条件释放,其中6个月是要在家软禁(House Arrest),此外还要为小区无偿服务100小时。
Kerry Wong一案发生在2007年7月,当时被告前往市西韦斯顿路(Weston Rd.) 2833号的Weston Sports Bar & Cafe酒吧作卫生检查。酒吧的华人新移民东主夫妇指Kerry Wong索取贿赂1400元,作为找人取消2500元卫生告票的报酬。3人于2007年7月25日在酒吧会面后,Kerry Wong在附近的加油站被捕。